從1896年首屆現(xiàn)代奧運會以來,奧運會的種種獎勵,特別是獎牌,已經歷了多次的變化。在1978年奧運會章程正式制定之前,對獎牌的制作并未作出具體規(guī)定。根據1978年制定的奧運章程規(guī)定,奧運會獎牌的直徑不得小于60毫米,厚度不得小于3毫米,金、銀牌必須用純度為92.5%的銀子制作,金牌至少要鍍金6克。
奧運會獎牌的設計和制作,歷來都由主辦城市的組委會負責,國際奧委會和國家奧委會都不參與。
1896年第一屆現(xiàn)代奧運會在希臘舉行時,只有第1和第2名優(yōu)勝者才能獲得獎牌,冠軍得一枚銀牌,亞軍得一枚銅牌。另外授予冠軍橄欖枝皇冠,亞軍是月桂枝皇冠。這屆奧運會獎牌的直徑為50毫米。
1900年的巴黎奧運會是至今唯一的不授予獎牌的奧運會,冠軍們的獎品是值錢的藝術品。此后6屆奧運會,獎牌分別由組委會獨出心裁設計制作,形狀各異。
1909年通過一項規(guī)定,對獎牌正面的設計實行標準化。獎牌的直徑由30毫米(1908年倫敦)直到60毫米(1920年安特衛(wèi)普)。
1928年,意大利藝術家朱塞佩·卡西奧奧利的象征勝利的設計。
從1972年起卡西奧利的設計一直用于獎牌的正面,背面則由組委會加上自己的設計。
1984年夏季奧運會的獎牌是由洛杉磯組利為阿姆斯特丹奧運會設計的獎牌圖案一直沿用至今。
1928-1968年的獎牌兩面都是卡西委會聘請的藝術家杜·斯特默爾設計的,直徑60毫米、厚4毫米。冠軍的金牌含有24K金6.5克。獎牌置于藍天鵝絨的小匣中以防損壞。
除對獲勝的選手授予獎牌外,對選手的其他獎勵隨著時間的推移也有所變化和發(fā)展。如1936年柏林夏季奧運會,在通常的獎牌之外,組委會效法古羅馬的方式,獎給冠軍們一頂櫟樹葉制的皇冠,此外還獎給一株小櫟樹,讓他們帶回家,栽種在他們自己選擇的地方。